合肥庐阳大数据产业园雄踞合肥市核心腹地庐阳区,是庐阳区政府产业发展平台,庐阳区政府大力推进“智慧庐阳”建设,率先投资建设的全省首家大数据产业园。园区位于庐阳经济开发区清河路868号,东接太和路,西邻丽水路,南靠清河路,北邻天水路。庐阳大数据产业园被列为华为云创新中心华东区首个落户点,中国电信安徽公司首批5G建设园区,2020年2月园区成为安徽省唯一获评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比肩苏浙沪!
园区紧邻合肥市两大城市主干道——阜阳北路高架和蒙城北路,10分钟即可到达市区。邻近地铁5号线、8号线,距清河路地铁站仅50米,可直达合肥高铁南站。园区与合肥名校安庆路第三小学相邻,与四十五中工业园校区隔路相望,合肥市第六中学全新主校区已落户。
园区总投资额约15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161.3亩,总建筑面积33.63万平方,由22栋楼宇组成,其中1栋招商服务中心,13栋独栋,6栋高层办公楼以及2栋人才公寓,为入园企业配备300套精装修公寓,拎包入住。园区内实行人车分流,建设有2800平方员工餐厅及60000平方超大地下停车场,可满足2000辆机动车停车需求,还配套了共享会议室、共享书屋、咖啡简餐、便利商超等。园区5G网络全园覆盖,同时配备了户外篮球场和网球场,满足企业员工业余活动需求。
园区围绕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空间地理等重点产业方向定向招商,致力于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现已签约包括华为、深圳怡亚通、北京智慧星光、上海灵蓄科技、安徽华元智控等多家优质企业。园区大力推进产学研基地建设,已与安徽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并积极与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对接落户产学研中心及实验室等。
庐阳大数据产业园为园区提供高质量、高品质的运营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化、人性化、规范化、舒适化的物业服务。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园区设立综合政务服务窗口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庐阳区相继出台培育新动能发展政策、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企业软件开发云使用办法、DT贷等产业及金融政策。目前庐阳区政府还牵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三大运营商联合启动5G智慧园区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并已完成5G基站建设。打造全省首个“云+大数据+5G”智慧园区,致力于建成覆盖全市、承接全省、辐射长三角区域、贯通全国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10.7
项目总占地10.7万平方米33.6
规划建筑面积33.6万方米22
项目共建有22栋楼宇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名城创建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1月9日下午,由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办的“合肥市软件政策宣贯暨软件园调研活动”在合肥软件园分园——合肥庐阳大数据产业园开展。
活动首先以“政策宣贯会”的形式向参会企业介绍了政策实施细则,从新设企业、开发服务资质、首创产品市场拓展等8个方面对软件类企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升规入统,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合肥市软件政策宣贯会现场
此次会议共有安徽皖信信息科技、安徽华元智控科技等26家企业参加,市经信局软件处领导向参会企业详细讲解了政策申报要求和流程,并对企业提出的政策申报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解答。会后,园区运营人员陪同调研组对鼎立网络、万户网络及智慧星光3家园区企业进行调研考察,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及创新成果,听取企业需求。调研组领导表示市级会加强对软件园的资源支持及保障,落实惠企政策,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软件名城建设。
市经信局软件处处长姜发玉一行调研园区企业鼎立网络
市经信局软件处处长姜发玉听取万户网络软件产品开发情况
合肥庐阳大数据产业园于2022年挂牌“合肥软件园大数据分园”,现已签约注册科技及相关企业260余家,目前园区共有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20余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家,省级大数据企业12家,市级大数据企业23家。作为庐阳区优质产业发展平台,园区积极引入各类配套企业及商业,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招引专业孵化器团队,深度发掘科技成果和产业转化项目,健全企业发展保障机制。后期园区将提升入驻企业管理及帮扶能力,通过走访交流、活动对接等形式,辅助园区实现精准、智慧生态运转,同时做好暖企稳商工作,搭建对接桥梁,实现园企良好互动与发展共促。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名城创建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1月9日下午,由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办的“合肥市软件政策宣贯暨软件园调研活动”在合肥软件园分园——合肥庐阳大数据产业园开展。
活动首先以“政策宣贯会”的形式向参会企业介绍了政策实施细则,从新设企业、开发服务资质、首创产品市场拓展等8个方面对软件类企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升规入统,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合肥市软件政策宣贯会现场
此次会议共有安徽皖信信息科技、安徽华元智控科技等26家企业参加,市经信局软件处领导向参会企业详细讲解了政策申报要求和流程,并对企业提出的政策申报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解答。会后,园区运营人员陪同调研组对鼎立网络、万户网络及智慧星光3家园区企业进行调研考察,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及创新成果,听取企业需求。调研组领导表示市级会加强对软件园的资源支持及保障,落实惠企政策,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软件名城建设。
市经信局软件处处长姜发玉一行调研园区企业鼎立网络
市经信局软件处处长姜发玉听取万户网络软件产品开发情况
合肥庐阳大数据产业园于2022年挂牌“合肥软件园大数据分园”,现已签约注册科技及相关企业260余家,目前园区共有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20余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家,省级大数据企业12家,市级大数据企业23家。作为庐阳区优质产业发展平台,园区积极引入各类配套企业及商业,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招引专业孵化器团队,深度发掘科技成果和产业转化项目,健全企业发展保障机制。后期园区将提升入驻企业管理及帮扶能力,通过走访交流、活动对接等形式,辅助园区实现精准、智慧生态运转,同时做好暖企稳商工作,搭建对接桥梁,实现园企良好互动与发展共促。
关于开展2022年合肥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行业标杆引领的作用,根据《合肥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合肥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平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新模式应用示范”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
2.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以及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遴选条件
项目须满足《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行业推广价值,且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材料
(1)诚实信用承诺书
(2)申报书(附件1、3、4)。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年度审计报告及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四)重复申报要求
企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初审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于9月19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工业互联网处。 联系人:汪劲草,电话:63538782。
附 件:
1.诚实信用承诺书
2.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项目申报书(平台应用示范)
4.项目申报书(新模式应用示范)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日
关于开展2022年合肥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行业标杆引领的作用,根据《合肥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合肥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平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新模式应用示范”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
2.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以及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遴选条件
项目须满足《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行业推广价值,且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材料
(1)诚实信用承诺书
(2)申报书(附件1、3、4)。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年度审计报告及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四)重复申报要求
企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初审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于9月19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工业互联网处。 联系人:汪劲草,电话:63538782。
附 件:
1.诚实信用承诺书
2.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项目申报书(平台应用示范)
4.项目申报书(新模式应用示范)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日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按照《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安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推荐单位。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推荐,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各市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2个。“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占上述推荐名额,各推荐主体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各自上述推荐项目数量的1/2。省直管县(市)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
(三)申报条件。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经信局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以此类推)、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市经信局公章,详见附件5)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ianghl@ahjxw.gov.cn),以EMS邮寄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发展处)。
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产业信息化发展处(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蒋海林 0551—62871874 ;
工业互联网处(申报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唐玉星 0551—62871764;邮 箱:jianghl@ahjxw.gov.cn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邮编:230001。
附件:
1.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
3.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4.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5.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5日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按照《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安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推荐单位。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推荐,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各市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2个。“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占上述推荐名额,各推荐主体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各自上述推荐项目数量的1/2。省直管县(市)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
(三)申报条件。对于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经信局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以此类推)、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市经信局公章,详见附件5)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jianghl@ahjxw.gov.cn),以EMS邮寄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发展处)。
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产业信息化发展处(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蒋海林 0551—62871874 ;
工业互联网处(申报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唐玉星 0551—62871764;邮 箱:jianghl@ahjxw.gov.cn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邮编:230001。
附件:
1.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
3.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4.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5. 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