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1657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http://jx.ah.gov.cn/sy/wjgg/146071831.html),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单位申报
1、项目单位对照《2021年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信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62871939、62871705。
县区审核推荐
1、现场核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除第(十一)(十四)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现场核查必须达100%。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及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等。
2、推荐上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10月20日前(端口关闭时间为10月20日24时)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申报指南)、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第(三)(四)类项目前期已组织项目入库,此次仅需上报承诺书和财政、经信联合审核的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相关要求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请于9月28日前将项目审核人员名单(格式参照“附件2”)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联系人:曹志立,电话:63538782),用于分配系统账号。
2、项目申报咨询请分别联系市经信局相关处室,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
1.《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合肥市经信局政策申报处室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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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