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2-17 浏览次数:1539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专精特新数据报送入口,按引导完成在线填报。企业填报的营收、利润、税收、研发等数据须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二)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申报附件材料需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网上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二)2021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三)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企业可自我说明);
(四)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自我声明。
除上述材料外,企业还需上传其他佐证材料以体现专精特新发展的成效。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要求,重点推荐专注工业“四基”领域,“补短板”“填空白”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农产品初加工、肥料矿业、普通建材、工艺美术、普通印刷包装和纺织服装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不纳入申报范围。
2.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时间要求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3.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月21日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推荐文件同步报送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
联系人:陈华东、王洪雪,
电话:63537877、63537876;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551-62871939。
附件:名额分配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