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2-13 浏览次数:304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业:
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业工作,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10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结合庐阳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工管理。全区各企业复工复业必须按照分期、分批、有序的要求,对照《通告》规定的企业类别、时间批次,严格落实申请报备制度,未履行报备手续,不得自行复工复业。
二、做好复工审批。全区各企业在复工复业前应严格落实《通告》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内部防控管理到位、防控设施物资到位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业。各企业要按要求规范填写复工申请报告、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承诺书等相关备案申请材料,报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初审同意后,集中统一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加强复工企业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属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复工企业日常监管;卫健、市监、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相关监管职责;庐阳经开区和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抓好辖区企业复工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考核部门要将企业复工纳入日常督办,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或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停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因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庐阳区企业复工复业报备工作导则
2020年2月9日
附件:庐阳区企业复工复业报备工作导则
一、复工复业条件
企业复工复业时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复工复业。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
(二)防控机制制定到位
在复工复业前,应先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和设立法人代表负责制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三)员工排查管理到位
1.复工复业前,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凡假期经过、往返疫区或与疫区人员、已确诊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人员,一律不予返岗,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社区报备。
2.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高发地出差,禁止到疫区招聘人员,禁止使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人员。
(四)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1.企业要准备必备的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口罩及红外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
2.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社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五)内部防控管理到位
1.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人员进入本单位必须都要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
2.企业每日要使用红外体温探测仪,在入口处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商务楼宇、园区办公的服务业企业,可协调由运营方或物业公司统一检测)。
3.严格按要求做好通风及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以及隔离区管控,企业员工实行分餐制,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二、报备程序及受理方式
(一)复工复业实施报备制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向相关单位进行备案,须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包括企业疫情防控机制、职工健康状况台账、设施物资、内部管理等情况。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等形式)报送。
(二)报备程序
企业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提前3日将复工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初审,经区联合审查组复审通过后,企业方可复工复业。
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经现场核查、未达到复工复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整改措施;申请企业未经整改合格,不得予以复工复业。
(三)报备需提交材料
1. 企业复工复业申请;
2.《企业复工复业备案表》,企业对照复工复业条件“五个到位”开展对照自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填写落实情况;
3.《复工复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企业职工健康情况汇总表》;
5.《企业职工健康统计表》;
6.《企业疫情防护用品清单》。
三、复工复业后管理
(一)强化员工管理。
1.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
2.做好场所封闭管理,对员工上班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督促员工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员工就餐时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
2.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后应当洗净、消毒。
3.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加强工作场所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2.经营场所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3.经营场所、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员工适当、适度活动。
3.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
4.疫情期间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5.教育员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盈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和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就诊,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针对重要岗位员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停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附件1.企业复工复业申请(模板)/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35843_69416.doc
2.企业复工复业备案表/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35953_35339.doc
3.复工复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40012_74621.doc
4.企业职工健康情况汇总表/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40033_91963.xls
5.企业职工健康统计表/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40046_20340.xls
6.企业疫情防护用品清单/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40103_81076.doc
7.庐阳区企业复工申报联系人一览表/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40121_55027.doc
8.庐阳区企业复工复业工作责任分工表/upload/file/20200213/20200213140139_8846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