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2-13 浏览次数:2873
企业复工复业的时序如何安排?
根据第10号通告精神,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有序组织复工。总体安排是分期分批、有序组织、错峰复工。
涉及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优先复工,市内其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
1.工业企业分批次复工
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配套完备的工业企业复工。
2月17日,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配套较为完备的工业企业复工。
2月24日,其它工业企业复工。
2.建筑业企业推迟复工
2月24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复工。
3月2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复工。
3月9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复工。
3.服务业企业有限复工
①2月10日,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星级旅游饭店复工。
②2月17日,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复工。
③2月24日,部分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科技部门下属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经过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单位及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参见《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其他写字楼、创新创业载体入驻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建议3月1日后有序复工。
④暂缓复工复业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卖场)、餐饮行业(不含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房产估价机构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影院、剧场等文化娱乐场所,实体书店,城市阅读空间、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行业以及经营单位。
企业复工复业的要求(条件)有哪些?
企业复工复业时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后,有序复工复业。连续生产未间断的企业和已经批准提前复工的企业不再需要报备,按照企业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即可。2月10日起,新复工的企业均需按要求报备,并要严格落实“四个到位”。
1.疫情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应制定复工复业及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业方案应包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企业在复工复业前,应先行建立企业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人员到岗,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复工复业前,企业要做好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以及仍在医学观察期内的员工,暂不返岗。企业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确保每一位员工知晓复工的要求、防疫的知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政府的激励政策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在社区、厂区、园区、楼宇内的相关场所,张贴公告,宣传政策,做到广而告之。
对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由企业对上类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初筛;省内其他各市返肥的员工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对发现问题及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隔离并送医救治,第一时间向所在地街道(乡镇)、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企业要全面掌握外市返岗员工返程时间,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派车集中接送。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实际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要求,为员工开具企业复工证明。
3.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建立体温检测、日常消毒、防护培训、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上岗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员工进入厂区一律测量体温。严格按要求做好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做好集中居住职工的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暂停会议、培训、聚餐等群体性活动,确需举行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
4.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口罩及红外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可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社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此外,企业复工前,要组织人员对内部安全设施、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避免带病仓促开工,确保消防安全。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在加班加点生产的同时,要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加强自主管理、排查隐患、消除风险,确保生产期间消防安全。
企业复工如何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须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复工复业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职工健康状况台账等。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等)报送。
如何核查、督查复工复业企业的责任落实情况?
接受企业复工复业备案申请的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材料,及时通过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等)反馈。必要时,相关部门须到现场核查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的职工排查和人员管理到位情况(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生产经营场所、生活区有没有实施封闭管理,重点区域(包括中央空调、电梯、楼梯间、卫生间、营业场所、职工食堂、集体宿舍)以及设施设备有没有消杀防疫到位,员工上下班交通保障及独立分餐等措施有没有落实、防疫物资储备情况等。现场核查无问题后,下发统一的企业复工复业通知书。
对不满足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不予复工复业,并做好解释说明;存在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责令停工停业。
企业内部如何错峰复工返岗?
企业要分批安排员工复工返岗,原则上可先安排本地员工返岗,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最少人数标准来组织。要做好员工上下班及就餐时间的错峰安排,最大程度降低集聚性风险。
企业复工后如何强化职工管理?
企业复工复业后要实行全闭环管理,加强对员工工作和生活的科学管理。
一是企业原则上不接待疫区来人,对于非疫区来人,也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全程管理。对职工每日实行严格的晨检制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应立即安排进入附近的隔离场所,并适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二是做到职工信息清晰完整。员工在复工前要签订疫情防控信用承诺书,主动承担疫情防控义务;上班期间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管理服务,下班后由社区管理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职工信息对接机制,确保有事时响应及时、应对科学。
三是严格管理返岗职工。企业必须严格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做到“社区(园区)——企业上班——下班回社区(园区)”,减少在外时间;职工在岗期间要做到“企业内到岗——公共活动——回岗”的闭环。提倡职工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可选择包租公交车、旅游车等廉价服务。倡导远程办公、在家上班、在群上岗、在线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避免集聚。
企业复工复业后会遇到各种困难,如何把握和处理?
国家和安徽省连续出台多项利企优惠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难关,有序恢复生产,合肥市也及时出台了12条惠企暖企政策,这些政策举措奠定了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业发展的政策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让惠企政策落实到位。企业也要及时让各项福利惠及职工,让未返岗职工不受损、不担忧。
受到疫情影响,部分外地务工人员无法及时返岗,已复工复业企业面临用工紧缺。对此,提两条建议:一是鼓励弹性用工。尚未开工的企业员工、暂未返岗的返乡务工人员、未返校的大学生、城乡自由职业者、有工作能力的退休人员、志愿者等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合肥,且14天内无流行病学接触史的,鼓励以临时工、实习生或志愿者的名义,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和远程工、钟点工等多种形式,支持、参与企业复工用工。二是开展用工调剂。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互助、职工自愿、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尚未开工的餐饮业、旅游业等服务业企业与复工工业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鼓励尚未开工的服务业企业组织自愿参加的职工,到阶段性缺工的复工工业企业提供短期劳务服务,实现企业间人力资源合理调配。
企业还要灵活机动地降低成本,内部挖潜,如用带薪年休假、事假等冲抵这段时间职工的假期,变通职工考勤等。
对于供应紧张的防疫物资,所有复工复业企业和拟复工复业企业都要立足“单位自救”,政府也将强化生产调度,帮助企业解决应急难题。